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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站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9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83号)、《金沙9001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金沙9001财字〔2018〕3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站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现本站教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支出的合理化、使用的规范化,拟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对学院全体教师2020年1月1日(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起至今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包括已结题和未结题的全部纵、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含院设课题及学院配套经费)。

二、自查内容

要求学院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学校发布的相关文件,明确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承担相关责任。

自查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是否符合国家和学校的制度规定等;科研项目经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齐全;自查各类报销支出是否合理、规范、有效,外拨经费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

3月15日-3月30日,科研项目负责人自查,填写《金沙9001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情况表》,将签字后的纸质版提交至学院215办公室,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02194000092@sdu.edu.cn。

2.抽查阶段

4月1日-4月15日,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对自查自纠范围内的科研项目进行随机抽查。

金沙9001

2022年3月6日